
电影《震耳欲聋》海报
由万力执导、饶晓志监制的影片《震耳欲聋》于日前上映,讲述了一心追名逐利的CODA(聋人家庭的健听子女)律师李淇在几番挣扎后决定为弱势群体发声的故事。该片以低成本斩获2.42亿票房,成为今年国庆档的一匹黑马。听障人群反诈题材为影片带来了高关注度,但同时,也伴随着如何融合社会关怀与艺术表达的创作难题。有长期坚持现实主义创作的监制饶晓志护航,新人导演与新人编剧交出了他们的答卷。
主角的选择
构思之初,影片的主角设定存在多种可能。他可以是一位深陷骗局的聋人受害者,可以是充满正义感的局外人,甚至可以是迷途知返的共犯。但无论选择哪一种,叙事的重心都极易滑向对身份符号的呈现,从而加重人物扁平化的风险。最后创作者将目光对准CODA,找到了破题之法。
CODA自带丰富的人物前史,创作者无需进行过多铺垫,即可快速创建一个充满内在张力的立体人物。无听力障碍,却生长于“无声”的环境,这一天然矛盾,自角色登场之初,便为所有戏剧冲突埋下伏笔。由此,有了所谓的“灰度人物”。而观众也可在第一时间理解李淇为何急于斩断与原生家庭的深刻羁绊,读懂他奋力闯入广阔世界的强烈欲望。主角是复杂的,观众对他的情感同样也是复杂的。
聚焦CODA的电影并不多。2021年,美国导演夏安·海德关注CODA成长困境,拍摄的电影《健听女孩》上映,获得第94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奖。2025年,中国版《健听女孩》——《独一无二》上映。两部影片都着力于展现主角从“功能性”存在到“人”的主体性回归的过程。作为原创电影,《震耳欲聋》聚焦CODA已是可贵的尝试,更难得的是,其主创还赋予了主角另一重身份——律师。CODA具有“功能性”,律师亦如此,前者是聋人与健听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后者是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重要纽带。本片主角李淇的成长,不仅在于从“工具”属性回归人的本体,更在于觉醒后主动驾驭律师的“功能性”,进而实现了社会价值与自我认同。于创作而言,律师身份的设定成为连接社会议题与艺术形象的枢纽,使二者得以巧妙融合。
虚构与真实
电影《震耳欲聋》的原型来自张琪律师的“豆某房屋合同买卖无效案”。当时,一个诈骗团伙以“购房养老”为饵,诱骗聋人受害者进行房产过户,随后将其资产转移至团伙控制的代持人名下,通过抵押贷款套现。此类案件发生后,因沟通壁垒,多数受害者并未选择报案,致使罪行一度被遮蔽。真实案件作为故事的骨架,增强了影片对现实的批判力度。主创人员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深度调研,更是让影片有了坚实的质感。《震耳欲聋》上映后,聋人群体的生存现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相关权益保护问题也引发了社会讨论。从社会价值的角度来看,这一创作路径值得高度肯定。
但是,此片不是纪录片,作为一部剧情片,便不可止步于社会议题的表层呈现。当然,主创人员并非完全照搬案件,已经将材料进行了处理,比如:设置“套层连环式”的案件结构,凸显了悬疑元素;缩短该案件的时间线,令节奏明快紧凑。然而,此类处理仍未解决核心问题。取材真实事件,便要处理关键的“真实”。这一过程绝非堆砌、取舍这么简单,应包含创作者的精心创造。从这一层面来看,作者感知的丰富性要比“真实”更真实。《现代电影美学》中谈道,任何影片都是一部虚构片,其特性便是再现一件想象的事物、一段故事。而此片创作者的“想象”体现在哪里,较为模糊。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观众便难以得到满足,从观众对于影片套用“剧情公式”的批评便知一二。本片在宣传时不断强调“发声”,倘若创作者能进一步从艺术直觉出发,以独特视角切入,想必这次“发声”能更加响亮。
拓宽电影表达的边界
因将镜头对准聋人群体,《震耳欲聋》比其他电影多了一种表达。手语的加入,无形中拓宽了电影表达的边界。电影是视听艺术,由景物、人物形成的画面构图可直接通过视觉引起观众理智上和情感上的反应,人声、音响、音乐、解说可帮助丰富银幕上的形象。当手语出现在画面中时,电影传递信息的渠道增加了。以张小蕊与哥哥在法庭相见的那场戏为例,这时的画面包含了诸多无关人员,但二人在观众眼中却犹如步入无人之境。视听之外,手语成了表达创作者思想的重要手段。
更值得一提的是,主创对手语的使用不限于此。在最后一场庭审戏中,李淇在聋人们集体缺席的情况下坚持出庭并要求进行全程直播。他一边说辩护词,一边打着手语,妙就妙在其“手口不一”。嘴上说着法律条文,严肃无情,手却比划出冷暖人生,这位CODA律师与聋人受害者在彼此的重要时刻进行了一场无声的对话。随即,聋人们不约而同赶到现场,令案件结果得到翻转。手语的错位表达堪称全片最大的亮点。
当然,也有遗憾。创作者几乎对片中出现的所有手语进行了翻译,其实不必如此。无声电影时期,创作者被限制使用语言,反倒符合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原则。卓别林曾谈到动作胜于对白,稍微皱一下眉头,仅这一个动作就可以比一百个词表达更多的东西。电影非现实,繁冗的语言应该经过艺术化加工。《震耳欲聋》本可通过此次机会精简语言,使手语时而承担叙事功能、时而作为形体语言增强电影的“造型表现力”,但因执着翻译,未能继续进行电影美学方面的更多探索,实属可惜。
(作者系中北大学艺术学院讲师)